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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公告
2024-08-15 14:01  浏览:236
关于申报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公告
   为调动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和流通加工企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公开选拔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支持方向
 我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606万元,一是用于对猪舍标准化建设及改造等方面的支出;二是用于生猪流通加工企业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三是用于疫情监测等防疫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支持对象
 生猪养殖企业自繁自养、生猪存栏不低于1000头、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含1000头)以上;生猪流通加工企业年屠宰加工猪肉5600吨以上。
 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项目实行专账核算。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和失信企业本次奖励资金不再支持。
 三、报名条件
 生猪养殖企业、流通加工企业须具备用地手续(政府审批或乡镇政府用地备案或国土部门用地备案)、营业执照、防疫条件合格证、出栏检疫证明、定点屠宰许可证等。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8月20日(七个工作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202房间和市财政局经建科205房间,联系电话2310890,2331322。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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